1. 急诊医学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严格执行国家和卫生行政治理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等。
2. 急诊医学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在卫建委医政处的领导下,负责全省二、三级医院急诊急救医疗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全省急诊急救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
3. 根据卫建委的工作安排制定中心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并逐项落实。
4. 规范并制定全省二、三级医院急诊急救质量控制标准,专业技术评估标准和质量考核细则。
5. 按照省卫建委工作部署,制定急诊质量督导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急诊急救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保持持续改进。并负责做好质控工作中相关问题的答疑。
6. 筹建吉林省急诊专业质控直报网络系统,并逐步建立吉林省急诊急救信息资料数据库。
7. 负责对全省二、三级医院急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岗位培训工作,提高急诊急救人员素质。
8. 定期将急诊急救医疗质量的检查结果、工作总结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9. 定期组织召开全省范围的急诊急救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会议。
10. 每年召开急诊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专业质控人员会议,总结、审核当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1. 急诊质控中心各位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竭尽全力,使急诊急救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质控体系不断完善。
12. 按时完成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急诊急救医疗质量管理工作。